科技创新型企业迎来重大利好消息,税务管理机制近期对研发费用扣除规则进行三项关键优化。申报时间窗口由原年度汇算清缴提前至季度预缴阶段,资金周转效率提升显著。
企业可在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同步申报前三季度研发费用,申报表单仅需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及具体金额,证明材料改为留存备查制。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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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账体系 | 4表1总模式 | 1表1总模式 |
费用计算方式 | 分项计算限额 | 总额合并计算 |
某汽车制造企业财务负责人透露,新政实施后预计可提前释放650万元流动资金,辅助账填写工作量减少约60%,企业研发部门已着手规划新年度技术创新项目。
浙江某电气设备生产企业通过新政实现研发费用归集效率提升40%,财务总监表示税收优惠的及时兑现增强了企业持续投入智能制造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