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技术标准 |
---|---|
耐火等级划分 | 四等级制,节点外露部位需做防火保护层 |
防火分区面积 | 地下建筑≤500m²,设自动灭火可增至1000m² |
安全出口设置 | 公共建筑不少于2个出口,间距≥5米 |
建筑物防火设计中,疏散走道照明系统需最低0.5lx照度,应急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20分钟。消防电梯前室必须配置消火栓,且电梯机房墙体应采用耐火≥2.5h的非燃烧体材料。
当建筑高度超过32米或内走廊长度超过20米时,必须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排烟口安装位置需满足以下要求:
特别提醒:防烟阀的熔断温度应设定为280℃,通风管道穿越防火分区时需设置70℃自动关闭的防火阀。
湿式喷淋系统适用环境温度为4-70℃,单个报警阀组控制喷头数量需符合:
消防支管直径不得小于25mm,每支管最多连接8个喷淋头。系统末端需设置试水装置,排水立管管径≥75mm。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规范需特别注意:
消防控制室必须采用专用供电回路,配电线路明敷时需穿金属导管并涂防火涂料,暗敷时保护层厚度≥30mm。
地下商业场所设计需满足:
避难层应设置独立防烟系统,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30m³/s,并配备消防电梯直达出口和应急通讯设备。
所有消防设施施工完成后需进行系统联动测试,重点检测防排烟系统与火灾报警系统的响应时效,确保风机启动时间≤30秒,防火阀动作误差≤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