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培训项目面向民办教育机构核心管理人员,通过56学时在线课程与40学时线下实操训练,系统提升校长群体的政策解读能力与管理实践水平。课程结业学员将获得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民办教育机构校长培训合格证书》。
参与对象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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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校长/副校长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教育机构创办人 | 三年以上管理经验 |
培训机构负责人 |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
培训内容分为政策法规、管理实务、技术应用三大核心板块,其中重点解读《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深度剖析学校财务管理与安全运营规范,同步融入人工智能时代的教育技术革新。
申请者需准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文件、最高学历证书扫描件及加盖机构公章的在职证明。所有材料须在开班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渠道提交,纸质材料邮寄至培训中心档案管理处。
通过最终考核的学员将获得全国通用的校长资格证书,该证书信息同步录入民办教育管理者数据库,可作为机构年检、办学许可续期的重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