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调整新政,推动行业向合伙制转型。此次改革着重解决有限责任制下的责任承担问题,通过组织架构调整强化专业服务机构的执业约束力。
要求 | 人员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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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合伙制会计所执业许可标准 | 半数合伙人需持续执业满1年 |
值得注意的是,转制过程中原机构的商誉资产可依法承继。工商登记环节允许保留原有字号,确保服务机构市场认知的延续性。执业年限计算采用累积制,转型前后的服务期限合并计算。
完成合伙制登记后,原有限责任主体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注销。存续主体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称谓,且严禁开展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逾期未完成变更登记将面临市场监管处罚。
建议服务机构在转型过渡期建立专门工作小组,同步处理客户合同变更、员工劳动关系转移等配套事务。涉及特殊备案的,需提前与相关监管部门做好沟通备案。